認識南方卡
ㄧ卡全飯店適用
消費積點抵現金
送禮自用最尊榮
南方卡使用說明
●本卡適用於南方莊園渡假飯店內各銷售點,或公司公佈之銷售據點。
●本卡採商品方式出售,卡片內儲值金額無使用期限,加值時開立統一發票,消費時恕不另行開立發票。
●本卡採無記名方式發行,購買後除有瑕疵,恕不辦理換卡要求,若卡片遺失、遭竊、詐取、毀損、消失或遭第三人佔有等情事,恕無法提供金額賠償或掛失止付,請妥善保管使用,如有人為因素損壞酌收工本費200元整。
●本卡可重複加值使用,最低加值金額為2000元,加值上限為20000元。
●本卡所收金額已存入信託銀行信託專戶,專款專用;所謂專用,係指供發行人履行提供服務義務使用。本信託受益人為發行人,非本卡持卡人,信託期間自加值日起算一年,信託期間屆滿後,由銀行將信託專戶餘額交由發行人領回。
●特殊商品無法適用南方卡。(三桌以上桌菜、筵席專案、團體住房、聯誼會月、會費…等)
●其餘未盡事宜請參照消費者使用說明書。
南方卡消費者使用說明書
儲值卡使用說明:
壹、總則
一、儲值卡為南方莊園渡假飯店發行的預付型儲值卡。
二、提供客房住宿、餐飲服務、聯誼會設施或商品購買,特使用特制定使用說明,敬請持卡人遵守各項規定與須知。
貳、購買
一、購買儲值卡並完成繳款程序及完成聯誼會通行證登錄手續,且確認儲值卡使用 方式即可使用。
二、第一次購買儲值卡為新台幣壹萬元整。
參、加值
一、儲值金額無限定期限,所收取之儲值或加值金額依法配合法律規定作履約保障。
二、儲值卡可重複加值,每次加值為新台幣2,000元的倍數,每張儲值卡最高儲值金額上限為20,000元。
肆、方式
一、使用南方莊園各項設施及服務,依現場定價折扣及舉辦活動之優惠內容,扣除使用服務或項目之金額。
二、若消費者卡片遺失、遭竊、詐取、滅失或遭第三人佔有等情事,儲值金額視同現金遺失,恕無法提供加值金額賠償或掛失支付,請持卡人妥善保管使用。
伍、權益
一、持卡人須維護南方莊園之宗旨、聲譽、形象及品質,不得利用南方莊園設施或藉名義以為不法使用。
二、持卡人應主動了解南方莊園各項區域須知、各項設施使用說明及公告,並作善意使用。
陸、聯誼會使用之權利義務
一、儲值卡持卡人使用聯誼會設施需辦理聯誼會通行證;並出示通行證及南方莊園儲值卡,始可進場。
二、儲值卡持卡人使用聯誼會各項設施或南方莊園渡假飯店內之所有設施,應遵守各項使用規定及須知。
柒、紅利積點
一、持儲值卡消費,交易商品或服務項目消費由儲值卡支付時,以單張發票上實際現金點數支付的消費金額為準,每消費滿100元即累積一點儲值卡紅利點數;金額未滿100元即不計算點數、亦無法累積到下次消費時合併計算點數。
二、儲值卡紅利點數使用期限:當年度1/1到12/31所累積點數